蚌埠法院网讯 婚姻是家庭赖以存在的基础。人民法官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如何平息男女双方的情绪和感情纠纷,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怀远县人民法院对此进行有益探索。
2018年10月份,原告崔某诉被告方某离婚一案,法官在审理此案时注意到崔某与方某并无实质上的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的理由是男方经常酗酒,酒后殴打女方,影响家庭生活,且双方育有二子一女,三个孩子尚处年幼阶段,如果离婚双方生活会出现一定的困难。
法官在向双方做法律宣传的同时,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并给予女方一段的时间恢复冷静和理智,再做出决定,同时也给男方指出要改正自身的缺点,改变不良嗜好,学会相互体贴和关心。在过去一个多月后,原告崔某以调解和好为由,申请撤诉,法院予以了准许。通过法官事后回访,双方日子过得很好。
2018年以来,怀远县人民法院为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离婚冷静期、心理疏导、案后回访等机制的作用,让家事审判闪烁人文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