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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未到意外身亡 家人维权法院支持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18-12-29 11:15:1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言必行,行必果”双方才能互信互赢。如果一方缺失诚信,不仅欺骗自己,也破坏了人际关系。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桩民事纠纷案件。

   2013年陈某承包某厂房建设工程,张某又从陈某处承包该工程瓦工,后经结算,陈某支付张某部分相关费用,尚欠2万元。陈某书写欠条一张,言明“陈某欠张某工人工资和机械费用计贰万元正,2015年9月12日,陈某”。后经多次催要未付。2017年11月15日,张某因交通事故去世。此后,张某的母亲等人多次找陈某索要欠款,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承揽关系受法律保护,张某完成工作成果,陈某应当支付劳务报酬等相关费用,张某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有权索要,故张某家等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陈某辩称欠条是其书写,张某工程并未完工,但其又提供不出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不予采纳。

   法官提醒:诚实守信是我国民法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对于生意人而言,讲究诚信不仅是对别人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尊重,也是对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尊重。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