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却因钱闹上了法庭。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审理了季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经审理查明:王某因赊欠他人物品导致欠款且无力偿还,即找到季某要求帮其偿还,季某念及朋友关系便帮助王某偿还了该欠款,事后王某给季某也出具了欠条,但王某一拖再拖至今未偿还季某欠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季某提供的欠条能够证明二人之间存在欠款和欠款未还的事实,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且未发现违法情形。依照相关法律王某欠贷一事,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如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官提醒:做人处事,不忘诚信。自古以来欠债还钱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实生活中切不可做失信的“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