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一直以来,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之一就有以和为贵。但在现实生活中,总会有些不和谐的音符。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对薛某锐与薛某峰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悉,薛某锐奶奶与薛某峰之妻因宅基地权属问题发生争吵,薛某峰砍伤薛某锐奶奶,薛某锐上前阻挠,皆被砍伤。随后被送往固镇人民医院和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先后治疗。薛某峰之妻被固镇县城关镇派出所拘留12日并处罚款800元。薛某峰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生命健康的,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薛某峰砍伤他人并致他人受伤住院,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各项费用,赔偿需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据相关法律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俗语有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就应互帮互助,切不可因为芝麻绿豆大点的小事伤了彼此和气;互相忍让一些,很多小事就可能一笑而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