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俗话说“和气生财”,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在职场还是与人相处,和气才能相谋为安。无论对自己还是别人,做一个和气的人,对彼对己,善莫大焉。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桩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悉,2017年10月25日下午,在刘集镇董庙村瓦房组五固路路北,姬某向朱某讨要建房施工费,双方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朱某用电瓶车钥匙将姬某面部扎伤。姬某的伤情经医院诊为脑震荡及头面部软组织挫裂伤,住院治疗11天后出院,花去医疗费4958.44元。朱某拒不接受调处,姬某才将朱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朱某当庭赔偿姬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六千元。
法官提醒:“冲动是魔鬼”,任何事情都不可依靠武力解决。要以正当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利益。有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冲动行为,往往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果,事情发生后,冷静下来想一想,其实解决同一问题的办法很多,为什么偏偏鬼使神差地选择了最冲动的行为,所以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