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连环相撞致受伤 诉至法院获赔偿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19-01-09 10:21:06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脆弱的。所以我们要懂得交通安全防范知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据悉,2017年5月12日上午,桑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固镇县仲兴街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某牛肉馆门口路段时,与行人余某相撞,后余某在倒地的过程中又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马某驾驶的赵某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车相刮碰,造成余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余某被送至固镇县某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两万余元。

    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桑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是导致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马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确保安全,是导致本起交通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桑某负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余某无责任。

    法官提醒:交通事故时刻发生。它就像颗威力十足的炸药,一大意,这颗埋在我们生活中的炸药就会爆炸,炸的家庭破碎,炸的人心悲苦。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