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仅仅用了打电话的功夫,身旁的财物就不翼而飞,看起来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却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近日,固镇法院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据悉:从外打工回家至湖沟北路汽车站的黄某在向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其随身携带的装有被子和工资现金17800元的包袱却不明去向。后经调取相关监控视屏后查明,包袱被吴某驾驶的白色四轮电动车刮走。后经湖沟派出所调解,吴某也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愿意赔偿2000元。但黄某觉得有失公平,他本人的权益并未得到应有的保障。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但在转弯遇强光的情况下未尽注意义务,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将黄某的包袱刮走,其对黄吉华的损失存在一定过失,应承担过错责任。黄某背对包袱打电话,未妥善保管看护其装有现金的包袱,未能在包袱被刮走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挽回损失,其就自己的损失存在较大过错。最终,法院酌情认定吴某应就其过错赔偿黄某损失3000元。
法官提醒:生活中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意外带走你的随身物品。所以说,“出门在外,看好物品”并不是一句空话,不然东西丢了,人还闹心,得不偿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