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以出国务工为由骗取他人钱财。2019年1月15日,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陈某曾在新加坡务工一段时间,回国后,发现许多人也想去新加坡务工,陈某瞅准这一时机,在微信群中发布前往新加坡务工的广告,并许以丰厚薪酬。2018年7月,王某看到了该广告,主动联系了陈某,在咨询了相关情况后,表示想去新加坡务工。陈某明知自己无能力办理相关出国务工手续,仍以收取中介等费用为由,骗取王某13000元,后将王某拉黑。随后,陈某以相同手段骗取李某13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已退赔并取得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