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份,吴某为了用罂粟治疗腹泻,在自家房屋后的空地里种植罂粟。2018年5月,固镇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发现吴某种植的罂粟幼苗,并当场予以铲除。经清点,该处种植的罂粟幼苗共计629株。后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吴某种植的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幼苗检出罂粟特异性DNA片段。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罂粟花虽美,且有一定的药用价值。但是,许多家庭因为毒品而支离破碎,许多人因为毒品而走上万丈深渊。这一切的一切虽然不能全怪罂粟,但是却和它有逃不开的牵连。因此,罂粟这一美丽的植物也被称为“恶之花”,不管是出于观赏还是用于治病,都不能擅自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