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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俩联合骗婚 收完彩礼“放鸽子”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19-03-15 10:11:2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母女二人合谋,采取骗婚的方式,以索要彩礼等名义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从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悉,从某与女儿合谋,以给女儿介绍对象为由,以索要彩礼等名义骗取他人钱财。2017年7月2日,从某找到张某,通过张某将女儿介绍给了灵壁县某村村民张某某。在双方见面后,从某以女儿因退婚需返还前一个对象彩礼钱的名义骗取张某某人民币10万元,之后又编造其他理由骗取张某22500元。在双方约定好婚期后,从某母女失联。2017年7月4日,从某在将女儿已经介绍给张某某的情况下,找到王某,通过王某将女儿介绍给了固镇县新马桥某村村民黄某。在双方见面后,从某又以女儿因退婚需返还前一个对象彩礼钱的名义骗取黄某人民币10万元。之后从某母女以各种理由为借口,继续对黄某进行诈骗,总共骗取黄某人民币19.16万元。在黄某发觉被骗不再给从某母女钱财之后,从某母女失联。

   法院认为,被告人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诈骗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