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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出台细则确保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常态化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9-03-15 15:42:2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为全面推进《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加强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不断加大执行强制措施采取力度,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实效,近日,蚌埠中院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定期组织开展集中统一执行行动的实施细则》,在全市法院持续开展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以确保集中统一执行行动规范高效开展。 
   根据细则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大行动频度,各县、区法院每周固定一家法院开展一次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开展行动的市中院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统一行动。并对全市法院每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办理的案件数、出动警力人数、车辆出动台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全市法院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包括拘传、拘留、搜查、强制腾退等需要集中警力采取措施的案件,明确了行动人员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具备网络传输功能的执法记录仪,实时将执行现场视频传输至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并对执行现场视频同步录像,进行实时调度跟踪。

   细则还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利用媒体及时跟踪报道集中统一行动情况,加大社会面宣传,营造强大的执行威慑氛围。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