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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联合五河法院开展春季集中统一执行行动
作者:代晓雨  发布时间:2019-03-19 17:37:4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2019年3月13日上午,蚌埠市中院执行局和五河县法院执行局共同出动警力,联合开展“江淮风暴”春季集中统一执行行动。

    被执行人邓某在市县两级法院均有执行案件,其本人先前因拒执罪已被逮捕。其子因协助转移财产也受到了相应的刑罚,但被执行人所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始终未有履行。

    本次春季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就是为了打击被执行人拒不悔改、顽抗到底的嚣张气焰。许多被执行人宁愿接受拒执罪的刑事处罚也绝不履行法定义务,更自以为以此就可以逃避债务的履行。为了打击此类抱着教科书式老赖心理的被执行人,让其切身体会到,即使自己已经身在狱中,其该履行的法定义务依旧需要履行,五河法院和市中院联合执法,共同开展本次统一执行行动。

    两级法院共出动4台执法车辆和近二十名警力,按照申请人事先提供的线索前往被执行人邓某位于五河县郜台村的家中进行搜查,以期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刚接近被执行人家附近,就遇到被执行人家人故意放出的狼狗的阻拦,执行人员利用事先准备的辣椒水,制服了阻碍执法的狼狗,成功进入被执行人家中。在向被执行人家人说明本次财产调查的执法依据之后,执行人员随即对被执行人家中展开调查。按照事先计划,各分组对楼房及院内外分别予以调查取证,并将结果实时汇总至指挥处。经现场确认,被执行人所居住的是一幢装修良好的三层小楼,屋内各类设施完善,布置讲究。被执行人家人还在此处经营着农家乐,具有一定收入。根据调查结果,执行人员当场扣押高档红木家具若干,数座观赏石,专业钢琴一架及其他财产等。

    在调查过程中,执行人员利用执法记录仪对调查过程进行拍摄取证,并和市中院及我院执行指挥中心保持联系。五河法院院长张登玉亲自来到执行指挥中心连线执法现场,协调指挥本次执行行动。张登玉院长表示,本次执行行动是按照市中院统一部署的集中统一执行行动的一部分,五河法院今后会继续加大对各类“老赖”的执行力度,努力让每一位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切实感受到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