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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非法侵入住宅 致人受伤五人被拘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19-03-20 08:54:5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遇到债务纠纷,不按正常程序处理,而是采取极端方式,五人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将对方打伤。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

    据悉,刘某系王某的舅舅,王某的妹妹与陈某1儿子陈某2离婚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018年2月13日晚,刘某纠集王某、刘某1、刘某2、刘某3共五人以向陈某2索要债务为名,由刘某3驾驶车辆至固镇县石湖乡某村陈某1家中。在未得到户主陈某1等人允许下,刘某采用撞门、脚踹等方式,强行将陈某1家关闭的大门及客厅门撞开,刘某、王某、刘某1、刘某2、刘某3强行进入陈某1家中并与陈某1、丁某发生厮打。王某持铁棍将陈某1右侧胸部打伤,造成陈某1右侧第9、10肋骨骨折。后经鉴定,陈某1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刘某1、刘某2、刘某3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刘某、王某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刘某3具有前科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三个月;二、被告人王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三、被告人刘某1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四、被告人刘某2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二个月;五、被告人刘某3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官提醒:现实生活中,基于个人恩怨、催债等原因,时常发生公民侵入他人住宅之事,在此提醒大家,提高法律意识,时刻保持法律敏感性,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要侵犯他人,更不能在犯罪之路上迷失自我、渐行渐远。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