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毒品猛于虎,贩卖毒品更是害人害己。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姚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14日,李某让李某某找姚某拿货,李某某到蚌埠某小区的棋牌室找到姚某,后姚某出去找人拿货,回来后用卫生纸将毒品放在一个烟盒里,在棋牌室的后门的围墙外把冰毒给李某某,两小包1800元。当月,姚某还在蚌埠某医院附近以800元价格两次卖给李某两包约0.6g冰毒。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无视国家的毒品管理制度和人民生命健康,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姚某具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予以从重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在漫漫人生道路上,善恶时刻包围着我们,在充满岔道的人生之路中,一定要找到正确而理智之路,不做贩毒人,也不做吸毒者,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