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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同事大打出手 执行调解促言和
作者:沈静  发布时间:2019-03-28 09:45:0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在淮上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花某与被执行人赵某的一起因故意伤害产生的赔偿案件顺利达成执行和解,昔日的同事终握手言和。

    据悉,花某和赵某同为我市某一驾校的教练员。2017年9月25日晚上,双方因驾校学员预约考试一事发生争吵,随后二人约在驾校见面后互相用拳头巴掌打了起来,经鉴定伤者花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件经淮上法院审理后判处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花某经济损失62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花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被执行人赵某的刑期满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本就是同事,虽有矛盾但是完全有可能化解。遂约谈双方当事人,深入做调解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自2019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付给12000元,直至付清。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