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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法院现场执行促和解
作者:周建媛  发布时间:2019-04-01 14:59:2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怀远法院春季统一执行行动中,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法官现场倾心执行修复邻里关系,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6年2月22日,孙某某以做生意为由向赵某某借款60000元整,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霍某某、钱某某自愿在借条上具名担保。借款到期后,孙某某未能按期还款,霍某某、钱某某也未能履行担保义务。赵某某多次催促索要欠款均无果。2018年9月3日,赵某某向法院起诉,9月10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赵某某仍旧未能要回借款本息。2019年1月28日,赵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3月27日上午,执行法官赶往怀远县淝河乡钱河村与申请人赵某某汇合后,一起去至被执行人霍某某、钱某某所在村。在执行威慑下,霍某某、钱某某坦言,因之前的卖牛款未到账,暂无能力一次性支付所有借款,承诺在4月20日付清借款。

    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霍某某、钱某某系多年的邻居,在诉前三人的关系很好,因诉讼而产生了隔阂,现申请人赵某某同意与霍某某、钱某某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且态度诚恳,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不仅能缓解矛盾,又能促进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二统一。随即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