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来回奔波千里,昼夜坚守十六小时,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拘传失信被执行人单某。4月11日9时许,蚌山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在江苏泰兴长江段,发现被执行人单某,在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后,值班法官王公尔带着执行小组立即前往泰兴。
被执行人单某系船民,2014年至2015年间曾向分两次向张某借款200万元用于购买船舶经营货运生意。借款到期后,单某却始终未还款。2018年4月,张某将单某诉至法院。由于单某长期在水上讨生活,逃避执行,案件始终未能有效执结。
执行干警赶到距离市区三十多公里的泰兴天兴港时,已是下午15时。此时,单某所在的船只已经卸完货,停在河面中央,离岸较远。长江泰兴段视野宽广,为了不惊动单某,执行小组经过分析,单某所在船只刚卸完货,离港还需有相应的手续要办理,当即决定分成两组两班,对船只进行“看守”。
17时,19时,21时,凌晨1点,凌晨5点……,单某所在船只毫无动静。12日8时许,正当班看守的法警小胡提醒大家,“快看,从船上下来一人,开着小船往岸边来了……”,待小船靠岸,执行干警发现正是被执行人单某。干警们迅速从隐蔽处冲出,成功将单某控制。
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单某一脸惊慌,“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鉴于单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决定对单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拘留15日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