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精心设计“套路”和“陷阱”,诱使人们上当受骗,从而达到大肆敛财目的,一旦落入“套路贷”的陷阱,都是欲哭无泪,追悔莫及。“套路贷”作为一种新型犯罪,具有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手段恶劣等特点,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的犯罪种类之一。坚决打击这类违法犯罪,就要慎重细致地做好对涉“套路贷”民事执行案件的排查处置工作。
4月17日下午,蚌埠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对排查处置工作进行了细致部署和安排,按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蚌埠中院随即制订印发《全市法院排查处置涉“套路贷”民事、执行案件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市法院按照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蚌埠中院要求,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要主动与当地政法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机构、公安部门、检察机关联系获取已经侦破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相关信息及法律文书,对涉及法院审结、执结的民间借贷案件,要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线索要严格办理程序。在排查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高度重视,要服从工作大局,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要全面排查,落实到人,逐案梳理排查。要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线,明确“套路贷”和民间借贷的区别,做到精准排查,确保不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