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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唐红艳:
把“案结事了”当成办案的最终目标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9-04-22 10:41:5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刚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4月19日11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唐红艳结束庭审,“有的民间借贷所设及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是当前扫黑除恶中一个矛盾的集中点和爆发点,也是我省扫黑除恶13类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唐红艳有着15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主要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随着前几年国家收紧放贷,民间资金借贷频繁,由此引发的民事借贷纠纷也逐年增多。2018年,唐红艳所在庭室审理的600多件案件中,有400多件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缓慢降低相比,民间借贷纠纷案呈现出趋多、大额化、高风险的趋势。

  “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新时代法官的基本要求,没有很高的业务能力,很难驾驭新时代审判工作。”唐红艳说,比如民间借贷纠纷案,除了要加大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以及对借据、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严守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在唐红艳看来,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各类风险,需要全社会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和政府部门的配合,同时也需要法官不断学习。

   当前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增加,案件类型也愈加复杂多样。在审判实践中,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必须了然于心,否则不能做到依法公正审理案件。” 唐红艳认为,审理案件也是不断学习的过程。

    15年的审判经历让唐红艳对自己的职业有了更多的认识和感悟。她说,作为审判人员,不仅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各项诉讼权利,确保每个案件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同时要讲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高裁判品质和审判质效,把“案结事了”当成办案的最终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卢佳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