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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未告知真实产地,法院判决三倍赔偿
作者:李莉  发布时间:2019-04-29 08:51:5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本市某商场的一家具经销商在销售家具时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以为家具的产地是香港。在消费者发现实情后与销售商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淮上区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经销商退还货款,并按三倍货款赔偿消费者。

    2017年3月,消费者徐某准备在一家具经销商的店铺内购买一批知名品牌家具时,商家借机向徐某推荐另一品牌家具,后一品牌家具的宣传彩页上有“香港”的字样,经过不实宣传,徐某误以为这款家具也来自香港并且质量很好,于是花了38000元,买成了两种品牌的家具,其中后一品牌的有8件。货送到后,徐某发现这8件家具生产地址并不是香港而是蚌埠市,还发现家具的质量远不及前一品牌家具,认为经销商骗了自己,多次找到对方协商未果,遂起诉到法院。

    淮上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经销商在出售后一品牌家具时,没有对该商品的真实信息作出说明,未向徐某说明该品牌家具产地是本市,而且通过宣传彩页的宣传误导徐某,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除应当退还货款外,还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三倍。法院根据两种家具的数量等因素确定货款后,判决经销商退还货款19000元,并赔偿货款的三倍计57000元。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