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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刚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作者:范伟  发布时间:2019-05-07 08:32:2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常坟人民法庭张志刚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受到了最高院表彰。

    近年来,张志刚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宗旨,安心基层,甘于奉献,大力开展审判工作,拓宽调解工作思路,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和谐、保障公平正义的坚强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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