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两名女子下班时趁人不备,多次盗窃铝合金废料终被抓。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查明: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28日,安徽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周某、朱某趁下班之际多次盗窃公司铝废料。2018年5月29日,周某被查获时盗窃铝废料共计410Kg,朱某被查获时盗窃铝废料共计310Kg。经鉴定,周某盗窃的铝合金废料价值3936元,朱某盗窃的铝合金废料价值297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朱某、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周某均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朱某、周某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自恃小聪明,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坚持道德底线,坚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