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淮上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日前审理一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的情况着实让承办法官揪心了一把。
原告朱某为淮上区某住宅楼部分工程的实际施工方,因建设方久拖工程款,原告将建设单位及其下设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支付工程款100余万元。开庭当日,朱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法院,原告因疾病目前正处于昏迷状态,每日的医疗费将近万元,朱某此前因为垫付工人工资已达数十万,现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
承办法官在得知这一事情后,深知这笔工程款对于朱某全家来说就是救命的钱,时间就是生命,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被告被法官的诚心所动,一方面慑于法律威严,另一方面考虑到调解对双方都有积极作用,最终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多番调处,被告建设单位同意了调解方案并以最快的时间支付给朱某30万元,剩余款项分月支付,直至履行完毕。朱某的亲属在签署调解协议后,非常激动,对承办法官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