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淮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与其他被告人不同的是,此起案件的被告人赵某系聋哑人。
为充分保障这一特殊人群的诉讼权利,确保诉讼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法院委托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同时专程从蚌埠特殊教育学校请来一名翻译老师,在法庭上为赵某进行同步手语翻译,并由法院承担全部翻译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手语翻译老师耐心地将法言法语转化成手势传达给生活在无声世界的被告人,并将被告人的意见准确完整地转述给法官,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有条不紊地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案,综合被告人赵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最终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释法:本案兼顾刑罚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之机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聋哑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既展现了司法的威严,又充满了法院及法官的人情味,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