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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赌场收费1千多 判10个月罚5万
作者:陶成  发布时间:2019-05-23 09:00:33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有人认为开设赌场来钱快,后果是什么可能出乎意料。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让她得不偿失。

    1981年出生的李木丽认为辛勤劳动来钱慢,就动了歪脑筋。2018年8月下旬至9月初,她在乡镇市场租了间门面房,悄悄开设赌场,以“掷猴子”的方式进行赌博,收取场子费,计十余次,获利一千余元。后被人举报,案发,于11月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