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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子女赡养老人引矛盾 法官倾心调解骨肉情
作者:黄之其  发布时间:2019-06-04 09:56:2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老刘今年七十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孙满堂,在这个年纪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最好时光,而老刘却拖着带病身体与儿女们对薄公堂。近日,固镇法院审理了这起老人状告五子女的案件。

    据悉,老刘任桥镇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能人、田里能手,农闲的时候又喜欢做点小生意,家庭条件在农村也算过得不错,五子女现都已成家立业。几年前老伴离开了他,老刘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而子女们都忙各自的生活,忽视了对老人的照顾。2018年6月老刘病倒了,医药费却要自己支付,小儿子、二女儿、小女儿时不时来照顾照顾老刘,但是其大儿子、大女儿却以父母偏心不公平,不仅不照顾父亲,甚至连医药费都不愿意分担。

    主办法官通过对案情的调查了解,这是一起农村普遍存在的家庭矛盾,女儿们认为自己出嫁了照顾父母的义务应该属于儿子,儿子们又认为父母偏心家产分配不公平,父母成了“皮球”被子女们相互推来推去,甚至成了多余之人,变成了子女们的负担。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是对孝道完美的诠释。一个连对父母都不好的人做人的资格都不配!父母对待自己的子女可能或多或少有些偏差,但在父母的心里每个孩子都是一样的。赡养父母不光光是给赡养费就是赡养,而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通过主办法官的耐心教育,老刘的子女们认识到了自己错误所在,当庭向老刘道歉,并协商拿出了承担赡养父亲的方案,老刘开心地被子女们接回了家,案件最终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