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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赌具 组织赌博 判刑一年 罚金6万
作者:陶成  发布时间:2019-06-04 09:58:5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赌博害人害己,组织赌博更是罪大恶极。日前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1992年出生的李昌一,小学文化,在家务农,有时外出打个工。2017年3、4月份至2018年1月份,他多次在家中及村西边的彩钢瓦房等地,提供赌具,组织人员以“推牌九”的方式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后被参赌人员的家属举报,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昌一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他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经综合量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