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拿着欠条要求包工头给付工资,没想到对方却主张已支付的工资款大于欠条中未支付的部分,并以此为由拒绝还钱。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对该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据悉,杨某跟随被告吴某在某工地干活,完工后吴某支付给杨某部分工资,尚欠几千元工资未付,遂给杨某出具欠条一张,该款至今未付,杨某遂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吴某辩称,在出具的欠条上吴某已支付的工资款已经大于杨某该获得的总工资款,因此不欠原告工资款。通过法庭调查和传唤证人得知,在打欠条的时候,吴某把应发工资款和已支付工资款都进行了夸大,但尚欠工资的数目是真实的,杨某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法律意识,为了讨要工资,当时打条子时就没有在意。后来在法院的层层询问下,吴某也承认了当时为了向项目部要工程款才这样出具欠条,吴某给杨某出具欠条也证明吴某对尚欠工资款是认可的,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吴某支付所欠杨某的工资款。
法院提醒:农民工兄弟打工挣血汗钱不容易,讨要工资更是难,应该增强自己法律意识,特别是在签合同和让对方打条子时多留几个心眼,以防遇到不必要的麻烦。遇到工头拖欠工资不还,也不要采取过激手段,及时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