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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健康发展
作者:郑娟  发布时间:2019-06-12 07:53:2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6月10日上午,蚌埠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调度会。基层法院分管领导、扫黑办主任,市中院扫黑办主任唐传佳、副主任刘青及扫黑办联络员参加会议。副院长李永成到会并作讲话。会上,学习传达了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

    李永成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和严肃性,深入分析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稳”、“准”、“狠”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要抓好排查整治。全市法院要紧密结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及省委指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审理的案件、已经上报的线索、已公开发布的新闻报道进行“回头看”,高效排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强化督促指导,对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做到防范在早,处理在小。

    三要严格依法办案。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配套规定,强化证据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宽严相济,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和罪轻与罪重的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定罪量刑,确保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

    四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市法院在突出抓好案件审理的同时,要统筹兼顾做好其他重点工作。一是线索摸排要抓紧。各县、区法院要深挖彻查,注重摸排关系网、保护伞线索;进一步缩小范围,对同一原告涉及5件以上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排查,发现涉嫌“套路贷”线索的要及时上报。二是司法建议要加大力度,内容和程序要规范,在发送司法建议的同时要抄送同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并注意跟进服务。三是基础工作不能放松。审判团队及扫黑办人员要充实稳定,基础材料、信息台账要持之以恒夯实,扫黑办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四是宣传报道内容要有所甄别。对涉黑涉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的开庭、宣判要一律公开报道,但未生效前一律不做深度报道。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中期阶段,大批量案件已进入法院,法院面临的任务更重。全市法院将在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严格、准确地把握相关法律和政策,积极防范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