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淮上区人民法院对张某、顾某犯开设赌场罪当庭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和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24日,被告人张某、顾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二人经合谋后在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顾某经营的理发店内摆放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2019年2月24日16时许,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沫河口派出所民警在被告人顾某经营的理发店内查获3台疑似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查扣赌资388元,并当场发现未成年人魏某(男,14周岁,系在校学生)使用小鱼机正在进行赌博。经查二名被告人非法获利达2,988元。
经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鉴定,涉案疑似有赌博功能的三台游戏机(一台两个把位的小鱼机、两台龙虎争霸牌老虎机)共计四个基本单元均为具有赌博功能游戏机。
庭审中,二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且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