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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
通报近三年来打击毒品犯罪情况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9-06-26 16:17:5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6月25日,在“六.二六”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两级法院近三年以来涉毒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今后加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的积极举措。安徽广播电视台、蚌埠日报等十几家省市媒体应邀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蚌埠市中院刑一庭庭长岳瑞文通报有关情况:一是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整体数量波动较大。2016年全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一审案件155件,涉案被告182人,毒品犯罪二审案件27件,涉案被告46人,毒品犯罪再审案件3件,涉案被告3人;2017年全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一审案件240件,涉案被告280人,毒品犯罪二审案件51件,涉案被告68人;毒品犯罪再审案件2件,涉案被告2人;2018年全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一审案件199件,涉案被告233人,毒品犯罪二审案件32件,涉案被告51人;毒品犯罪再审案件2件,涉案被告3人。2017年全市毒品犯罪一审案件同比增幅55%,2018年全市毒品犯罪一审案件同比有所降低,降幅17%。2017年全市毒品犯罪二审案件同比增幅47%,2018年全市毒品犯罪二审案件同比有所降低,降幅37%。2016-2018年全市毒品犯罪再审案件变化不大。

    二是涉毒犯罪类型固定,毒品再犯较多。2016-2018年来全市毒品犯罪类型较为固定,其中容留他人吸毒罪262件,贩卖、运输毒品罪272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154件,非法持有毒品罪21件,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2件。其中,贩卖、运输毒品罪,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增幅较小;容留他人吸毒罪2017年同比增幅约36%,2018年有所降低,降幅约43%;非法持有毒品罪逐年降低,2017年同比降低37%,2018年同比降低7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增幅较大,2017年同比增幅400%,2018年与2017年持平。从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来看,具有累犯、再犯情节,被告人具有吸毒史,以贩养吸、贩吸结合的案件占涉毒犯罪案件的比重较大,毒品成瘾的特殊危害性,成为毒品犯罪难以根治的关键原因。

    三是犯罪类型地域性凸显,未发现有黑恶势力参与毒品犯罪案件。毒品犯罪类型多样,但因社会经济条件制约和涉毒犯罪人员文化素质的差异,毒品犯罪类型地域性差异日渐突出。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毒品犯罪主要发生在交通便捷、经济发达、娱乐场所集中的城市区域,犯罪人员多以年轻、无业人员为主;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主要发生在土地闲置较多、人口密度较低、相对贫穷落后的农村地区,犯罪人员多以年老、体衰、文化程度较低的人群为主。经对2018年以来审理的黑恶案件进行排查,未发现有黑恶势力参与的毒品犯罪案件。

四是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主刑附加刑均衡适用。我市法院坚持依法严厉惩处毒品犯罪,依据其犯罪情节,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2017年市中院审理的张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等三人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十三年等不同刑罚。从统计分析来看,全市毒品犯罪案件主刑附加刑适用均衡,在对毒品犯罪分子依法适用自由刑甚至生命刑的同时,严格依法贯彻附加财产刑适用,坚决打断毒品犯罪的经济血脉,铲除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确保毒品犯罪得到根本惩治。

 岳瑞文庭长介绍,在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中,我市两级法院从加强专业化审判工作、统一证据适用标准,规范毒品案件审判、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协调、拓展职能延伸,强化普法宣传等四个方面全面强化禁毒工作。

发布会上,岳瑞文庭长还通报了近年来审理的涉及种植毒品原植物、容留他人吸毒及运输、贩卖毒品等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