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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吃农作物反将对方打伤 男子因故意伤害被判缓刑
作者:姚锐娟  发布时间:2019-07-01 15:17:4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自己家的羊吃了同村村民地里的玉米叶子,反而将对方殴打致轻伤,近日,固镇法院对张某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10日下午,被告人张某家小羊在王某家田地里吃玉米叶子,被告人张某与同村村民王某因此发生争吵并厮打。厮打中,被告人张某用木棍将王某左手臂砸伤。2018年7月23日,经固镇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害人王某左侧尺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左肘部下方有一长1.0厘米的缝合伤口,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另查明,2018年7月30日,被告人张某在家中被固镇县公安局仲兴派出所抓获。2018年8月4日,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王某达成一次性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3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且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