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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赢大奖 装修公司违法宣传被罚三万元
作者:耿玉凤  发布时间:2019-07-17 08:54:39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现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抽奖营销已经成为商家吸引顾客、扩大影响力的一大“法宝”。法律未禁止有奖销售行为,但是近日,怀远县一家装修公司却因为有奖销售被处罚,这是为何呢?

    2018年8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安徽名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超过5万元,涉嫌不正当竞争。后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装修公司在城区内开展为期十天的宣传活动,其发放的宣传单上印有一辆白色斯柯达汽车,并写有:“凡8月1日-8月28诶期间预交10000元定金(单值5万元以上)即可参加抽大奖活动;特等奖:1名 大众汽车一辆”字样。”2018年8月28日公司在经营地举行了现场抽奖仪式,特等奖是斯柯达轿车一辆,价值57900元。依照《中华人民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之规定,该装修公司构成抽奖式销售的违法行为。

    2018年11月12县市场局依照法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因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县市场局遂向怀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县市场局对名创装修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