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四人合作分工冒充采购商 共同犯罪均被判有期加罚金
作者:丁浩翔  发布时间:2019-07-17 08:55:4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固镇法院审理了一起电信诈骗案,四被告人,分工合作,先冒充地方采购人员给各大商家打电话要求预定食品,再冒充中间商及生产商来骗取被害商家钱款, 四人均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至六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七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 2018年7月至9月26日间,经被告人朱某某提议,同被告人戴某某、池某某一起实施电信诈骗。其中,各被害人店铺信息由被告人戴某某购买,通过邮箱提供给被告人池某某。由池某某冒充各地消防队采购人员,给各被害商家打电话,称欲订购商家的产品,并让商家帮忙订购速食盒饭,同时提供订购速食盒饭中间商的联系电话。之后由朱某某、戴某某分别冒充销售速食盒饭的中间商及生产厂家接听被害人电话,再以先收款后发货为名,诱骗各被害商家支付钱款。诈骗成功后,由被告人张某某负责取款。通过上述诈骗手段,共计骗取各被害人钱款189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戴某某、池某某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而为其提供取现等帮助行为,给被害商家造成巨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予以从严惩处。

     法官提醒:面对不清楚的电话以及身份,一定要了解清楚,查明并核实对方的身份与基本情况,不要给这些犯罪嫌疑人任何钻空子骗取钱财的机会,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