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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中院举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9-07-24 11:33:4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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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法院网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7月23日,蚌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昌锐主持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编和李锦斌同志在全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会上的讲话。传达了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委有关通报,学习了蚌埠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汇编,观看了市纪检监察委制作的《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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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院长朱昌锐、执行局长朱超等5名同志分别作交流发言,围绕“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研讨主题,密切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谈思想认识、找问题差距、提建议对策。通过学习研讨,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理解,进一步认清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表示要从自身做起,牢记使命初心,忠诚履职尽责,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 

    朱昌锐在发言中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阜阳市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极端危害性,深刻认识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铸入灵魂,真正把“两个维护”体现到每项工作贯彻落实中去。二是力戒形式过场。全院领导干部既要当好善谋全局的“指挥员”,又要当好扑下身子的“战斗员”,在审判业务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做到真抓实干,强化执行力,力争在下半年工作做到“不拖后腿、不留欠账、不丢缺口”,确保高质量完成党组年初定下的审判质效考核目标任务。三是强化作风纪律。作风建设永无止境,坚决防止和杜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昏官、懒官、庸官、贪官”现象在我们身边出现,持续深化纠“四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管党治党从严从实的要求不断延伸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为全力推动蚌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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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