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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男子入室盗窃4条烟 获刑三个月罚金两千元
作者:赵丽梅  发布时间:2019-07-30 15:31:22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95后男子屡次盗窃并不思悔改,再次重操旧业被刑拘。近日,固镇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余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查明:2013年11月14日,被告人余某至固镇县城关镇垓下东巷居民邓某家,将邓某放在卧室衣柜内的四条香烟盗走。2018年9月19日经固镇县烟草专卖局鉴定,被盗四条香烟总价值人民币556.4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意见正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余某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