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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履行,拘留法人促案结
作者:马廷飞  发布时间:2019-08-05 09:07:10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执结一批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间,丁某等六原告为被告徽浙物流公司托运货物,经结算被告徽浙物流公司尚欠六原告运输费共计43789元,六原告经多次催要,被告徽浙物流公司均未偿还。后经本院判决被告物流公司给付六原告运输费共计43789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徽浙物流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六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依法对被执行人徽浙物流公司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持。

    经查,陈某系徽浙物流公司法人,承办人遂联系陈某,但其均以已各种理由推诿,不愿来法院履行义务并躲避执行,承办人遂依法将其限制高消费,并在每次的执行行动中,都将其列为头号拘留对象,每次都到其住所去“探望”他,迫于执行压力,陈某主动联系法院,并将4万多的执行款交至法院,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