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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男子因盗窃“四进宫”
作者:沈静  发布时间:2019-08-07 11:01:3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自2011年起,因为盗窃男子田某已经3次被判刑,但他却屡教不改,依然我行我素。近日,田某迎来了自己的第四次牢狱生活,淮上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田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一千二百七十六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1日,被告人田某在义乌商贸城附近见被害人陈某的货车无人看管且车门未锁,遂将车内黑色挎包窃走,所得赃款200元;2017年10月6日下午,在义乌商贸城风情街一店铺门口,田某见被害人的轿车四周无人,遂将副驾驶玻璃砸碎,窃得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和两个U盘,经鉴定合计人民币1076元。

    案件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下车之前切记锁好您的爱车,不要将财物放置于车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安全,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