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朱某山东人,在蚌埠一培训机构工作,被告黄某河南人,也在该培训机构工作。黄某因生活费用不足犯愁,虽然二人关系不熟,朱某念及二人都是在异乡打拼,生活不易,出于好意借给黄某20000元缓解燃眉之急。后黄某给朱某书写欠条一张,但一直没有还款。2019年黄某不告而辞,朱某一开始还可以通过电话、微信与其联系,要求其还款,黄某一直借故未还。朱某无奈,将黄某告上法庭。
在审理过程中,因朱某无法提供黄某的准确地址,且朱某黄某户籍所在地均不在怀远县,在向朱某详细释明法律规定后,朱某自愿撤回起诉。
朱某十分感慨,说当时自己念及黄某跟自己一样在外地辛苦打拼,好心借钱让其解决生活之需,没想到如今要钱如此之难。黄某如此不诚信,真是伤了好心人之心。
笔者在法院见到太多不诚信之人,虽然说教效果甚微,笔者依然想告诉大家,诚信乃人立足之本,金钱没了可以再挣,诚信丢了,便不会再有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