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欠钱不还“躲猫猫” 判决还钱显公正
作者:施思  发布时间:2019-08-29 09:09:27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彭某起诉被告崔某要求支付10000元椅面款。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原告经营家具生意,2016年被告崔某因从事装修工作需要从彭某处赊购了10000元的椅面,原告本不同意被告赊账的,无奈被告崔某巧舌如簧,死缠烂磨,彭某便赊给其了。椅面拉走后,被告崔某再不提付款的事了。彭某多次找崔某索要货款,崔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各种好话、承诺随口就出,就是不愿意实际履行。后在原告的多次要求下,崔某见说好话、许承诺无用,才给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但依然不愿意付款。后原告一直电话找被告索要货款,被告还是各种理由搪塞。直至今年,被告索性不再接听原告电话了,任凭原告怎样拨打其电话,被告就是不接但也不挂断电话。彭某原本不想为这一万块钱到法院来,但崔某这样“躲猫猫”的处理方法实在令其气愤。彭某将崔某告上法庭。开庭前彭某一直说即使要不来这一万元椅面款,也要用法律来惩治崔某这样不讲信用的行为。

    法院依法向被告崔某寄送了相关应诉材料,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彭某向法庭提交了崔某亲笔书写的欠条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与崔某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彭某供应了货物,崔某应当支付货款。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崔某支付原告彭某货款10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笔者在这里提醒广大民众,金钱有价,信誉无价。诚信乃人立足之本,人丢了诚信,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不要为了些许利益就不计成本的消耗信用,因为终有一天,你会因此负上不讲诚信的代价。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