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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采砂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9-09 08:44:4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9月5日上午,淮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7名被告人的非法采砂涉恶案件。

    淮上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赵某利用其在淮上区沫河口镇治砂办工作之机,伙同被告人朱某为谋取不法利益采用威胁、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迫使被告人朱某漂、方某、朱某存等非法采砂泵船船主对其贿赂,接受其采砂庇佑。

    2017年8月初,被告人赵某从该镇治砂办调离后,其利用熟悉相关单位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步骤和方法,进一步组织被告人朱某、李某、赵某康,采用监视、跟踪等手段获得河道局治砂办的查处信息,逐渐形成以被告人赵某为首,被告人朱某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李某、赵某康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非法采砂集团,组织、安排泵船船主朱某漂、方某、朱某村等人大肆盗采河砂,无视政府权威,在执法部门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管理时公然侮辱、威胁国家工作人员,在淮河沫河口段形成非法控制的重大影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非法采砂泵船船主朱某漂、方某、朱某存用泵船在淮河流域沫河口段多次非法采砂总价值人民币19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朱某、李某、赵某康等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逐渐形成了以赵某为首的较为固定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非法采砂,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朱某漂、方某、朱某存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在被告人赵某等人的安排下,非法采砂,情节特别严重。七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因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