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对工地“情有独钟” 多次盗窃获刑
作者:李默  发布时间:2019-09-09 08:51:0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为满足自己日益增加的的物质需求,一男子利用夜幕掩护,独自在蚌埠市淮河坝施工路段工地上多次实施盗窃。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韦某华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年43岁的被告人韦某华系蚌埠市怀远县农民,小学文化。2017年8月份以来,韦某华看见他人承包的蚌埠市淮河坝水电站施工路段工地看管不严,便多次在夜间窜到该工地上盗窃钢管、模板、钢筋、方条及勾机里的柴油等物品。2018年6月15日凌晨2时许,韦某华再次窜到该工地上盗窃勾机油箱内的柴油时,被该水电站的工人当场抓获,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从韦某华的家中搜出被盗的钢管共计932.25米、模板38块、方条69根、钢筋共计103公斤,柴油共计109.48升。经怀远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被盗的物品价值人民币8104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将上述被盗物品返还给失主杨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韦某华主动向法院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能自愿认罪,并主动交纳罚金,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对其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可以宣告缓刑。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