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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永不改 热血献司法
——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张志刚
作者:范伟  发布时间:2019-09-30 09:02:1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张志刚法官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至今已历经十六个春秋。寒来暑往,斗转星移,张志刚始终不忘司法为民初心,扎根基层,履职尽责, 2017年,被评为怀远县第二届十佳政法干警;2018年4月,获得怀远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每获一个荣誉,都代表着党和人民对他的肯定,使他更加坚定的在司法道路上前行。



    一、接过“接力棒”,踏着父亲足迹成为新一代法院人


    “至今我都记得小时候我穿着父亲的制服,戴着法官帽,摆正姿式拍照的模样,我便一直励志自己要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法官,并一直为着这个梦想努力奋斗着。”说起来到怀远法院,张志刚便情不自禁地说到父亲。2011年,他通过安徽省公务员招录,如愿以偿地进入怀远县法院工作,成为一名法院人。按照父亲的叮嘱,张志刚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持学习,认真工作,努力钻研,把每个案件办细办好,让当事人满意。


    二、甘为“孺子牛”, 在践行司法为民中诠释初心


    “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这句名言,是张志刚法官最喜欢的一句话。作为基层法院干警,他多年如一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努力履行好本职工作。常坟法庭下辖五个乡镇,辖区面积560平方公里,人口36万,今年至今常坟法庭已经立案1100余件。

    “基本每天一上班,就开始忙碌,到中午水都喝不上一口,下午还要送传票、判决书,组织调解,写判决书,晚上写判决书和准备第二天的案件。”张志刚说道。2017年,张志刚法官全年共审结了各类民事案件511件,结案率100%;2018年,全年共审结了各类民事案件476件;2019年至今,已经审结了各类民事案件近300件。

    在繁重的工作任务中,张志刚仍不忘初心,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2018年,一个难题摆在张志刚法官面前。原来,他承办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系固镇人,难以联系,原告带着仅有的一张欠条。立案后,张志刚和审判团队驱车来到当地派出所,通过户籍查询得到被告住所,再赶到村委会,村委会干部告知,被告长年不在家,只找到了一个电话号码。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被告,并通过短信送达了诉讼材料。不久后原告再次找到张志刚法官,说:“因为长期联系不到被告,都准备要放弃了,现在通过法院把血汗钱又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看着原告欣喜的模样,张志刚真心觉得,付出的再多的辛苦是值得的。


    三、愿为“铺路石”,在促进辖区和谐稳定奉献绵薄之力

    位中识轻重,心中判春秋。审判中,张志刚法官秉持位卑不忘报效祖国、权重常思服务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利用每次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了解案件争议原因,当事人的想法,找准当事人的心理支点。他摸索出与各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建立联系,形成调解多元化网络的方式,解决了辖区内的很多纠纷。在2015年5月,常坟法庭受理了二十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原告多为老年人,因多年前卖给当地面粉厂的麦子因面粉厂倒闭要不回来,原告情绪很激动。张志刚第一时间与当地司法所取得联系,在司法所会议室把原告和面粉厂所在地的村干部约到一起,对原告手中的条据统一审查,与司法所一起协调,最后由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由现承包面粉厂的第三人垫付了原告欠款,再将已经垫付的款项从村委会的租金中扣除的方案,使案件得以快速、圆满的解决。他认为,调解工作要把握到当事人的要求,多沟通,多劝导,当事人有时就是想发发牢骚,倒倒委屈,多倾听,多开导,很大程度上是能调解成功的,但这要求法官花费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更多的耐心。


    四、唱响“正气歌”,永葆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直笔写“正”字,清廉谈人生。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张志刚始终坚持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勤政廉政,严于律已。多年办案,从未收过当事人的一针一线,未吃过当事人的一粥一饭,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真正做到一名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守得住灵魂的好法官,既要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也要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永葆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提到廉洁问题,张志刚法官坚决地进行了表态。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