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因骑车过马路时速度较快,双方发生争执,后矛盾升级,被告乔某掌掴原告徐某,乔某丈夫李某到达现场后,对原告徐某进行了二次殴打。近日,固镇县法院杨庙法庭依法审理了这起健康权纠纷。
据悉,2019年6月中旬,原告徐某骑电瓶车路过某幼儿园大门口,因骑车速度过快碰到了乔某,乔某和徐某便发生了口角,继而发生撕扯,乔某掌掴了徐某,徐某没有还手,乔某丈夫到现场后再次掌掴了乔某,乔某后报警,乔某因头痛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药费4400余元。徐某出院后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乔某、李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310元。
开庭后,经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经过及报警询问笔录,法官仔细核对用药清单及明细,积极组织调解,节约司法资源,双方经多次调解,达成调解方案,被告乔某及丈夫李某一次性赔偿徐某各项损失11000元。
法官提醒:所谓和气生财,不要因一时得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