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蚌埠中院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下称《责任清单》),形成落实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机关党建工作抓牢抓实,达到以高质量党建工作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的目的。
《责任清单》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新形势下法院机关党的建设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固本强基、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上,通过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真正形成院党组带头抓、院机关党委专责抓、各党支部具体抓的强大合力。
《责任清单》强调院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晰了院党组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加强理论武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组织力、加强党管干部等一揽子事关方向和全局中举旗定向的角色定位。
《责任清单》明确了机关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在市直机关工委、院党组领导下,负责组织推动院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涉及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争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活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等9个方面工作责任,与此同时,还赋予了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相关职责。
《责任清单》充分体现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强调机关各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的具体职责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