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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留一面 他日好相见
作者:彭文雪  发布时间:2019-10-28 10:08:01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Y法官于今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因原被告庭前有调解意愿,故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在处理民商事案件中并不少见,但这起案件中的原告的态度却让此次调解进行的异常顺利。

    被告李某于2013年在原告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大货车并挂靠在原告处经营,因资金不足尚欠原告车款105000元,双方签订了合同并约定了付款时间及违约金。到期后被告未支付,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车款及违约金约160000元。

    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公司董事长孙某主动跟被告李某交谈。并解释之所以起诉李某是因为公司无法联系到他,他曾多次去李某家了解情况但李某均不在家。

    因为在他们去李某家多次了解情况,发现李某家确实困难。 故孙某主动跟法院申请,愿意放弃对李某主张违约金。原告的态度让一直坚持说没钱的李某也有些动容。孙某接下来的一段话却彻底感动了李某。

    孙某对李某说:“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逃避不要不接我们电话,人生在世,钱并不是是最重要的,我一直认为一句老话说得很在理:今日留一面,他日好想见。我不愿意让法院判决到时候强制执行你,也不愿执行你的车,因为这样会断了你的后路,我可以给你两年的时间还清你的车款,我不要利息和违约金,但我希望你能够脚踏实地地工作,你在外面实在没有路,可以来我们公司上班。但是人得有诚信,你今日若答应我,我就愿意相信你。”

    一席话说得李某几乎哽咽,他向我们讲述这两年工作的不易,并同意孙某的方案,愿意在两年内还清车款。为了表示自己的态度,当庭给孙某转账10000元,后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签名按手印。

    这个结局无疑是温馨的,因为原被告双方相互理解。作为被告的李某没有抱着偷奸耍滑的心态去赖账,作为原告一方也充分考虑到了被告的实际情况,给予被告一定的谅解。最后原被告双方是结伴而归的,走得老远还能依稀听到孙某和李某商量着给车买保险的相关事宜呢。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