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法院网讯 10月30日上午,蚌埠中院、淮上区法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两级法院近三年以来道路交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安晚报、安徽法制报、市场星报、安徽商报、安徽经济报、安徽网、中安在线、蚌埠日报、蚌埠广播电视台、蚌埠论坛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据淮上区法院副院长李军介绍,该院2016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015 件,审结910件,2017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187件,审结1170 件,2018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919 件,审结 889 件。通过对审结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存在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呈平稳态势,2017年受理案件比2016年增长14%,2018年受理案件比2017年下降22%。二是审理难度不断加大,该类案件因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大、赔偿项目繁多、责任划分浮动空间大等因素导致纠纷化解存在困难。三是案件审理周期长,该类案件中因伤残等级、财产损失数额等需鉴定事项较多,且实践中重复申请鉴定情况突出。四是上诉主体较为集中,保险公司提起上诉的案件所占比例高。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淮上区法院成立了专门审判团队,采用“事故认定、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院审理”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专业化审判,不断统一裁判尺度。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采取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案件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近三年,案件调撤率均保持在60%以上,调解案件及时履行率为95%,平均审理周期为39天,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亿元。
淮上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优化服务程序;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加强诉前、诉中调解,稳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便民服务;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加强道交法律法规的宣传;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措施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市中院民三庭负责人顾咏君介绍,近三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递增,但法院受理案件量却逐年递减。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主体责任的认定、赔偿范围的认定及责任承担的认定,统一了裁判尺度,在保障各方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为当事人提供了具有实效性的一次性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我市各基层法院基本都成立了交通事故专门审判团队,采用“事故认定、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院审理”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专业化审判,不断统一裁判尺度。加强诉前、诉中调解,稳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使交通事故导致的矛盾化解在诉讼前诉讼中。三是汽车保险制度的健全及推行。
发布会还通报了几起具有代表性的道路交通纠纷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