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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法院开展“江淮风暴”秋季统一行动
作者:姚俊涛  发布时间:2019-10-31 10:01:45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扩大“江淮风暴”秋季行动战果,10月24日早晨5:30时淮上区人民法院集合执行干警17人,出动警车4辆,瞄准一批因被执行人长期失联,进展受阻的14个执行案件展开了强势出击。顶着茫茫夜色,经过近4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共强制传唤到院被执行人5人,实际拘留1人,使7件长期难以推进的钉子案件顺利执结。

    干警所到之处,尽管大部分被执行人不在家中居住,导致拘传目标落空,但执行干警依然借助集中行动之机,向50多名被执行人家属及围观群众充分释明执行政策,引导被执行人家属配合法院规劝被执行人尽快自行到院接受调查。

    案例一:警车里面忙筹钱

    被执行人邢某,因2017年期间在自己家中三次容留吸他人吸食毒品,被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取保候审,于2017年7月被本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但是被执行人在本院刑事判决生效后,迟迟不履行罚金财产刑,为坚决捍卫刑事司法的严肃性,2019年9月本院对被执行人刑某罚金一案立案强制执行。

    为确保本案执行一步到位,本次集中行动将刑某列为重点目标,行动小组不到六点就扑到了刑某家中。当执行干警向刑某释明身份,刑某立即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再承认错误并恳求干警宽限。之后刑某在被行动小组带上警车后,立即联系亲属借钱,并在被决定拘留前将罚金一次性缴纳完毕。

    案例二:拒不还款被拘留

    被执行人高某,2017年6月1日与杨某等两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1份,约定价款为25万元。合同签订后,杨某等两人给付给高某17万元,另8万元出具借条1份。车辆交付后,因无法办理车辆年审,双方协商多次未果诉至本院。

    本院经审理,于2019年8月26日判决高某返还杨某等两人15万元(除去杨某等两人占有案涉车辆的折旧),杨某等两人在收到退款时返还案涉车辆。但判决生效后,高某拒不履行返还购车款义务,导致生效判决无法兑现。

    2019年10月初杨某等两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执行文书,但高某依然无视法律义务,既不申报财产,也未按时到院接受调查。本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到案,经批评教育后其依然消极应对,为坚决打击其嚣张气焰,果断对其作出了拘留决定,并立即送交执行。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