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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固镇法院公开审理一起95后恶势力犯罪案
作者:姚锐娟  发布时间:2019-10-31 10:02:49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10月30日上午,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被告人全天赐、周雨晨等人多次在校园周边实施校园欺凌,被控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

     固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全天赐、周雨晨和刘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第二中学、育红巷一带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全天赐、刘某某为主要纠集者,被告人周雨晨等为成员的恶势力。2019年1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全天赐因琐事与张某甲发生纠纷,得知张某甲要报复后,被告人全天赐邀约刘某某等十余人在固镇县第二中学南侧“珍珠港奶茶店”巷口与张某甲邀集的十余人相互殴斗。2019年3月31日,庄某某与固镇县第二中学学生赵某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双方相约在固镇县第二中学大门外斗殴。当晚21时许刘某某邀集被告人周雨晨、陈某某等人与庄某某携带菜刀在固镇县第二中学东侧张洪居委会附近与张威(另案处理)等十余人见面后,张威一方数人上前对庄某某进行殴打,刘某某见状推搡殴打庄某某的人员。另查,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4日期间,被告人全天赐、周雨晨与刘某某多次分别同他人在固镇县城关镇随意殴打他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全天赐、周雨晨同他人为争强斗狠,组织他人聚众斗殴,多次无故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该案涉及被告人均为95后青年,犯罪地点也多发生于校园附近。此次庭审组织了近百名中学师生及社会群众参与旁听。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