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直击 > 案件时讯
一句话引发误会 一拳致人重伤
作者:李默  发布时间:2019-12-03 15:42:28 打印 字号: | |

    蚌埠法院网讯  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原因却是一句玩笑所致,事情原委是这样: 被告人曹某在家出来扛了一袋玉米到本村磨坊粉玉米,走到村里的大街上时,迎面碰上朱某某。朱某某便上前搭话说:“干啥去。”便风趣地开了一句玩笑:“王八驮蛋别压坏了。”结果曹某误以为朱某某在侮辱自己,心里很是生气。便将玉米袋放在地上,与朱某某理论,两人未分说争吵了起来,曹某便恼怒用拳头猛烈击打朱某某的右眼部,导致朱某某眼破裂受伤倒地。后朱某某到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朱某某的伤情为:右眼球破裂。后经法医鉴定,朱某某受伤评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后经双方协商,曹某愿意赔偿朱某某医疗等费用人民币12.4万元。得到朱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曹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玩笑话从来都是活跃尴尬气氛,还有人把玩笑作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调剂品。确实,一些玩笑也许能拉近人的距离,还能化解尴尬,在生活中,确实不能忽略了玩笑带来的欢乐和轻松。重点是开玩笑一是得看场合,二是得看对象。


 
责任编辑:张怿